首届“暨南大学潮学奖”评选公告

2023-02-07 13:55:14 南方都市报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潮州时指出:“潮州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为了传承、传播潮州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设立潮学奖,该奖两年评选一届,首届奖项评选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本奖设立终身成就奖和研究奖两个奖项。

2. 终身成就奖授予在潮学研究方面成果丰富,成就卓著,德高望重,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资深学者。本届拟评选1-2名,奖金各10万元。

3.研究奖面向全球潮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参评论著必须创新性强,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且有较好的社会评价和影响。本届拟评选5-6名,奖金各2万元。

二、 申报要求  

1. 终身成就奖采取提名推荐的方式,每位参评人至少由三位潮学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推荐,不接受参评人本人的申请。

2. 研究奖参评论著(含重版重印)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五年之内公开出版,本届可参评论著公开出版时间范围为2000年至2021年。研究奖只受理个人申请,不接受单位推荐,集体论著按1人计。

3. 获奖成果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一经查实,潮学奖组委会有权公开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三、材料提交

1.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推荐参评终身成就奖,由推荐人填写附件1《暨南大学潮学终身成就奖专家推荐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原件(含推荐人亲笔签名)快递至组委会。

3. 参评研究奖,申请人需将附件2《暨南大学潮学研究奖申请表》和作者简介(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评论著原件3份快递至组委会。

4. 邮件请按“暨南大学潮学奖+姓名”注明主题,邮件正文附上推荐人/参评人联系方式。组委会收到邮件后,将于7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致电询问。所有纸质材料请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电子邮箱:oczwhyj@jnu.edu.cn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石牌校区)第一文科楼东507办公室潮州文化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迟老师 020-85222069

暨南大学中华文化港澳台及海外传承传播协同创新中心

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

暨南大学潮学奖组织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暨南大学潮学奖章程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潮州时指出:“潮州文化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为了传承、传播潮州文化,推进中华文化创新发展,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设立潮学奖,表彰贤者,激励后学。

第一条    本奖设立终身成就奖和研究奖两个奖项。终身成就奖授予在潮学研究方面成果丰富,成就卓著,德高望重,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资深学者。研究奖面向全球潮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参评论著必须创新性强,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有较好的社会评价和影响。

第二条  本奖项两年评选一届。首届于2022年12月中下旬评出,12月底举行颁奖典礼。终身成就奖每届评选出1-2名,奖金各10万元。研究奖评选3名,首届评选5-6名,奖金各2万元。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第三条终身成就奖采取提名推荐的方式,每位参评人至少由三位潮学研究领域的著名专家推荐,并提供推荐信,不接受参评人本人的申请。

第四条研究奖参评论著(含重版重印)必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五年之内公开出版的,首届参评论著公开出版时间为2000年至2021年。研究奖须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参评成果原作3份,只受理个人申请,不接受单位推荐。集体论著按1人计。

第五条成立暨南大学潮学奖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暨南大学中华文化港澳台及海外传承传播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潮州文化研究院共7位成员组成组委会。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策划和具体实施。

第六条聘请7位学术界知名专家担任评审委员,组成潮学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院长担任。评审委员不得申报当届潮学奖。

第七条获奖成果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情况,一经查实,潮学奖组委会有权公开撤销奖励,依法追回奖金。

第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暨南大学潮学奖组织委员会所有。

暨南大学中华文化港澳台及海外传承传播协同创新中心

暨南大学潮州文化研究院

暨南大学潮学奖组织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文字:暨南大学潮学奖组织委员会

转自潮人潮学微信公众号